2024年1月2日,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口岸经济局与长春兴隆海关联合召开了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开展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区内直转”业务专题宣讲会。会上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200号)进行了解读,并就业务开展相关问题和具体事宜同与会企业进行了讨论和研究。
会上,主要对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区内直转”业务进行了政策解读,允许企业完成报关手续后,直接完成底账核增核减操作,不再要求货物实际进出卡口,让数据“跑路”代替货物“跑腿”,既节约了企业的运输成本,又降低了对卡口监管资源的占用,对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保税货物与非保税货物之间互转,将产生积极影响。
长春兴隆综保区、兴隆海关将积极支持区内有需要的企业开展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区内直转”业务及卡口分类分级管理,这将加快推动海关总署的《推动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方案》在兴隆综保区落地生效。与会企业表示,本次宣讲会及时高效,内容贴近企业,为企业理解政策、开展业务提供了很大帮助,也进一步提振了企业信心。
长春兴隆海关、口岸经济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